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出租车客运服务管理有何规定?
2024-07-02 06:18:27 责编:小OO
文档


根据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客运服务车辆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车身车厢和行李厢整洁;

(2)路码表和空调等设施完好;

(3)营运资格证件和专用车辆牌照清晰、有效;

(4)车厢内规定位置设置收费标准、企业名称、监督电话、车牌号等服务标志;

(5)中、小客车按照规定装置计价器;

(6)小客车按照规定装置防劫车设施和顶灯;

(7)符合客运服务规范对车辆的其他要求。客运服务实行扬手招车、电话预订和站点租乘等方式。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难点、安全、文明的服务,对老、弱、病、残、孕以及急需抢救的人员优先供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执行由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并且按照规定使用由市公用局会同市税务部门印制的车费。客运车费中包括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费。客运服务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不在车厢内吸烟;

(2)携带符合规定的营运资格证件;

(3)上、下客时按照规定停车;

(4)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

(5)按照规定操作计价器;

(6)按照标准收费并且出具车费;

(7)符合其他有关客运服务规范的要求。客运服务驾驶员不得拒绝乘客的运送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拒绝运送乘客的行为:

(1)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2)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或在客运集散点或老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3)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车费及有关费用。但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拒付车费:

(1)租乘的中、小客车无计价器或者有计价器不使用的;

(2)驾驶员不出具车费或者有关凭证的;

(3)租乘的客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遇有乘客需要出市境或者夜间去郊县、冷僻地区时,客运服务驾驶员可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机关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并报告其所在的客运服务企业。乘客应予配合。否则驾驶员可拒绝提供运送服务。乘客与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对供车、收费有争议时,可当即到市客管理处处理、租乘时起至受理时止的车费由责任者承担。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