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延迟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非购房者原因无法签订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
法律分析
1、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少购房者都会以银行按揭的形式贷款买房,在缴纳完首付后,通常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支付购房款余额,但如果在6个月后,由于银行的原因,而非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发放。
2、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贷款申请被拒后,如何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
当贷款申请被拒后,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与卖方进行积极沟通,说明贷款未能获批的情况,并寻求协商解决方案。可以尝试重新协商购房价格、调整交付时间或寻找其他贷款机构。其次,检查合同条款中的相关条款,了解是否有关于贷款未能获批的特殊约定或退出条款。如果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操作。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上的解决方案,如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或寻求赔偿。最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报备贷款未能获批的情况,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务必保持沟通和合作,寻求双方共同的利益最大化。
结语
购房者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时,如因银行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发放,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获得赔偿。解决此问题,购房者应积极与卖方沟通,尝试重新协商或寻找其他贷款机构。同时,检查合同条款及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解决方案,如解除合同或寻求赔偿。及时报备相关部门,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保持沟通和合作,追求双方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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