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双方可协商延续合同,需在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用人单位可提前一个月通知续签,但合同条款需协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无固定期限合同有特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需满足一定条件。未订立书面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应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条款需双方协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或同意续订或订立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在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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