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档案走机要需要什么手续
2024-07-02 08:22:34 责编:小OO
文档


一、档案走机要具体是个什么流程

档案机要通道本身的快递时间在一个星期左右,但是为什么很多时候一个月,甚至两三个月都没有寄到,这就需要搞清楚机要寄档案是如何进行的,有什么特别要求。

首先,档案走机要通道只能公对公:就是有人事权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人社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对有人事权的单位之间的流动,私营企业,公司没有人事权,没有资格走机要通道。

其次,档案走机要通道的时间主要耗费在等待上:邮政局下面有个专门的机要局,一般单位根据自己的档案转递量来确定多久走一次机要,有的单位一个星期走一次,有的一个月,有的三个月,一些档案转递量少的单位,甚至半年走一次。这个不像普通快递,随叫随走,如果你运气好,刚好赶上走机要的时间点,档案一个星期就到了接收单位。如果运气差,刚好已经走过一次机要,那就要等待下一个集中转递的周期,这样耗时就很长了。

档案走机要通道邮寄需要多长时间呢?

市内:3个工作日;

省内:7个工作日;

跨省:30个工作日。

按,只要在这个时间范围内,都是符合要求的。实际操作中,只要确认已经寄出,非偏远地方,通常在一个星期左右。

通过机要通道走的档案,即使有机要号,个人也无法查询的,只能通过接收单位查询。

注意:机要号的号段只保留两年,如果档案长时间没有寄到,一定要及时问存档单位是否发出,如果确认已经发出,一定要找接收单位配合查询。

一、什么是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二、人事档案怎么提取

提取个人档案:

1、本人提档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档案接收部门开出的调档函。

2、委托他人提档:必须有委托人的委托函件(注明委托原因,双方之间的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档案接收部门开出的调档函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取档人的身份证原件。

3、单位或人事部门提档:必须要有单位介绍信和主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须携带本人书面申请,接受单位证明,登报申明作废,依据材料,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意见,立即到原签发部门申请重新补办。签发一年以后遗失的《报到证》不予补办,但可凭补办《报到证》要求相同的材料,由毕业学校和《报到证》原签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档案馆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档案研究人员研究整理档案,应当遵守档案管理的规定。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