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只有代理人出庭一般是不可以的。但如存在当事人为不能表达意思的人,或其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提出不出庭申请,经人民许可等法定情形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