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2023成都汽车报废需要什么程序
2024-07-02 07:49:09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介绍了成都汽车报废处理程序和所需资料,以及成都汽车报销年限规定。根据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等车辆无使用年限,达到行驶60万千米里程后引导报废。而出租车、旅游、公路客运车、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微型载货汽车、重、中、轻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和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则有不同的使用年限。

法律分析

一、成都汽车报废处理程序

1. 车主需提交《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

2. 申请被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向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相关部门将进行查验并认定其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然后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规定的回收企业交车。

4. 回收企业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支付残值。

5. 车主提交《申请表》、《成都市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过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二、汽车报废所需资料

1、个人车主需携带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车主需携带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加盖公章。

3、单位已注销或吊销的车辆办理车辆报废手续需携带

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核准通知书或吊销查询卡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成都汽车报销年限规定

根据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颁布,明确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等车辆无使用年限,达到行驶60万千米里程后引导报废。

该变化引起不小的关注,缘于此前的规定中,私家车使用年限仅为15年,即便可通过年检继续使用,超过20年后也需要每年年检4次,否则将不能上路行驶。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半挂牵引车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需要进行报废处理。而成都作为四川省的省会城市,对机动车报废程序也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成都市机动车报废回收管理办法》,成都市范围内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先进行查验,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解体处理,并且需要将机动车报废证明交回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此外,成都市交通管理局还发布了《成都市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其中规定了各种机动车的强制报废标准,例如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报废标准为15年,大型、中型载客汽车报废标准为18年,等等。

综上所述,成都市范围内的机动车报废程序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且需要将机动车报废证明交回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报废标准也有所不同,车主应当了解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成都汽车报废处理程序和所需资料,以及成都汽车报销年限规定。根据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私家车的使用年限已没有,而出租车、旅游、公路客运车、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等的使用年限也有所不同。对于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需要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二手车出口企业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