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农村占田占地社保名额标准有哪些呢
2024-07-02 07:46:43 责编:小OO
文档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地方各级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规定,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广泛深入宣传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关于加强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29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发31号文件关于“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的规定,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要纳入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等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市县在呈报征地报批材料时,应就上述情况作出说明。除了以上法律和顶层设计规定外,各省市也在此基础上对辖区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了规定,如2016年6月12日,陕西省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20号),规定主要领导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资金落实负总责,新征土地必须做到先保后征。不论任何项目征地,用地单位必须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每亩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列入征地成本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部分,从当地所征缴的社会保障费中列支,社会保障费不足的,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