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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遗嘱的情况,房产子女如何分配
2024-07-03 10:40:0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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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没有遗嘱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一、法定第一继承人是不是全部均分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分不分先后顺序

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分先后顺序。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特殊情况主要指:

1、分配遗产时,应照顾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照顾,一旦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应该得到照顾;

2、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应该多分,不是强制性的;

3、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这是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怎么算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平等分配。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继承人只有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才能在分配遗产时给予适当的照顾。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多分。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后,也可以分配不均匀,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共识的前提下,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不均匀分配,这是继承人自愿行使继承权的结果,法律不干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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