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事实赡养关系如何认定
2024-07-03 10:11:27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一、怎样确定赡养关系
赡养关系的确定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二、构成赡养关系的有哪些相关人?
赡养费为法律中定义,在夫妻分居或离婚后,提供给配偶的必需生活费用。传统上赡养费是由男方支付给其前妻,但1970年后,基于男女平等的考量,男方也可有权向其前妻要求赡养费。也指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赡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由于赡养是晚辈对长辈所尽的法定义务,在义务主体和义务内容的要求上与抚育关系有所不同,因此,在赡养义务的认定标准上也应当有所区别。
(一)继子女在法定期间内持续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扶助义务。通常包括对继父母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包括提供住房保障。当继父母患病时提供了医疗费用,使继父母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护理等。当然,继父母作为成年人或者有经济来源的人,在生活上一般都有各种保障,有的甚至条件还优于继子女,因此,如果继父母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都很好,确实不需要继子女赡养扶助的,则继子女的赡养扶助义务可以适当减轻一些。而对于60岁以上的继父母而言,由于他们年事已高,且日渐体弱多病,特别是七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的甚至生活已无法自理。还有的老年人在退休或生病之后很容易产生多疑、孤独、失落、抑郁、恐惧和焦躁等不良情绪。因此,除了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外,精神上的关爱与慰藉显得至关重要。此时的继子女应当根据继父母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不同的特殊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赡养扶助办法,使继父母能够生活充实,安享晚年。同时,赡养扶助的持续时间应当以继父母的实际需要为原则,以不少于2年为底线。
(二)继子女具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主观意愿。与继父母的选择权一样,立法上同样也应赋予继子女以选择权,使当事人内心意思与外部表示相一致,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以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