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有:房屋买卖需要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后予以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人转移房屋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