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法人的人格与法人财产权
2024-07-03 17:56:40 责编:小OO
文档


法人的人格制度的建立,是近现代企业和公司制度的必然选择,也是法人享有财产权的理论基础。法人具有的人格,是指法律赋予其民事权利能力,即企业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企业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企业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在我国法律理论上,一直将权利能力与人格视为同一含义,即:“凡得为法律上权利主体者,皆称为人,故人的法律上的概念,不得与权利能力分离而思考。从而权利上能力与法律上人格一致。法律上之人格,谓有权利之主体。故权利能力者,与人格者有同一意义。”

①赋予企业具有的法人人格以后,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然人企业和合伙企业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于投资者的另外一个主体,以法人的名义对外营业并承担责任,股东或投资者与法人之间是的主体关系,各自分别享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变更并不影响法人人格的变更。既然企业法人作为的市场主体,从而就应当享有既于公司外部人员,又于公司内部人员的财产权,在此基础上才能以的名义,自主地进行各种法人活动,并承担责任。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法人财产权的说法。应当说法律赋予企业法人人格,具有权利能力,就应当具有法人财产权,的人格制度是法人取得财产权的理论基础。那么,法人的财产权是否受到这里牵涉到法人的权利能力是否受到以及与自然利能力是否平等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学者认为:我国法利能力是一种抽象的资格,权利能力不应当受到企业目的和经营范围的,这种只是其行为能力。它与自然人一样,它们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应当享有广泛的权利和义务。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