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合同中胁迫的问题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指出,如果一方利用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受损方有权向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同时,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案例来说明胁迫的定义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最后,列举了合同撤销权的几种情形。
法律分析
有效,但可申请撤销。若一方利用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受损方有权向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对他人思想上施加强制,由此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
一、被迫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无效。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对他人思想上施加强制,由此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实施了胁迫行为。胁迫既可以是威胁对受胁迫人或其亲友的人身权益造成损害,如以损害受胁迫人的荣誉为要挟;也可以是威胁对受胁迫人或其亲友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如不将房子出租给胁迫人,胁迫人就烧掉房子。实施胁迫行为的主体既包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受胁迫人基于对胁迫行为所产生的恐惧签订了合同。受胁迫人享有撤销权。胁迫是对受胁迫人意志自由的侵害,其效力不应得到法律的承认。
二、用假名签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用假名签合同是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可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三、合同撤销权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的撤销事由包括: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结语
合同的撤销权是法律赋予受损害方的重要权利,但行使撤销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撤销事由,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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