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流动到省外就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可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发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流动到省外就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在内,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在跨省就业时进行转移。
对于很多网友关于如何转移等细节问题,一般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拓展延伸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指在劳动者跨地区、跨机构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之转移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如下:
1.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劳动者在原参保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 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劳动者在原参保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3. 统筹层次转移:劳动者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4.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劳动者在新参保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5. 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劳动者在新参保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6. 待遇衔接:在新参保地按规定享受待遇后,再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至新参保地。
以上流程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跨地区、跨机构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能够及时、准确地转移接续,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保障服务。
结语
根据国家发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流动到省外就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在内,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在跨省就业时进行转移。对于网友关于如何转移等细节问题,一般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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