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填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而总公司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但其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受总公司的指挥和管理。因此,在填写法定代表人时,分公司应当写上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
2、在法律、行规规定的范围内代表公司;
3、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依法对公司行为负责;
5、执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
6、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其他依法或依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综上所述,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并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受总公司的指挥和管理,所以在填写法定代表人时应写上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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