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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暂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2024-07-03 09:40:36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介绍了暂住证的申请、办理、延期和注销手续,以及暂住人口的登记和管理办法。暂住证是发给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人口的有效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暂住的情况下,应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两次后需要重新申领暂住证。暂住证遗失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核领手续。在领取暂住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就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暂住人口在抵宁3日内必须主动到暂住地派出所或其所属的暂住人

法律分析

暂住证是发给那些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人口的有效身份证。

《暂住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一次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期两次后仍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当重新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核领手续。

暂住人口在领取《暂住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就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未办理《暂住证的,不得在宁从事务工、经商活动。

登记与领证

暂住人口抵宁3日内必须主动到暂住地派出所或其所属的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证。

申报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年满16周岁的应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有正当的经济来源。

对探访、投靠亲友、寄养寄读、就医、旅游等暂住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进行管理,不发《暂住证。

对居住在宾馆、旅馆、招待所的暂住人口,设立《旅客住宿登记簿进行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中包房居住超过1个月的,按照本实施办法发证规定管理。

、人员保外就医的,人员因故请假回家的,必须在到达暂住地24小时内,由户主和本人持、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返回时应当申报注销。

暂住人口变动暂住地址时,应当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变更手续。暂住人口离宁时,应当申报注销暂住登记、缴销《暂住证。暂住人口在暂住地死亡的,用人单位、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村)民委员会、户主或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机关,由机关查明原因,注销暂住登记。非正常死亡的,必须立即报告,机关应当及时到现场查验。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南京作为中国的一个城市,对于非户籍地的人而言,需要办理暂住证才能在本地居住。那么,南京暂住证的有效期是多久呢?

根据该法规,南京暂住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半年。因此,如果您在南京需要停留较长时间,建议您尽快办理相应的暂住证,以免过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南京已经拥有了南京户籍,则无需办理暂住证。而对于非南京户籍的人,在办理暂住证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就业证明、居住证等,以便当地相关部门对您的身份进行核实。

总之,南京暂住证的有效期是有一定规定的,对于需要长期在南京居住的人来说,建议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以免过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暂住证是发给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人口的有效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满期后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到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两次后仍需继续暂住的应当重新申领暂住证。若暂住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核领手续。在领取暂住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就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暂住人口在抵宁3日内必须主动到暂住地派出所或其所属的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证。申报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有正当的经济来源。对探访、投靠亲友、寄养寄读、就医、旅游等暂住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进行管理,不发暂住证。对居住在宾馆、旅馆、招待所的暂住人口,应设立《旅客住宿登记簿》进行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人员保外就医的,人员因故请假回家的,必须在到达暂住地24小时内,由户主和本人持、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返回时应当申报注销。暂住人口变动暂住地址时,应当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变更手续。暂住人口离宁时,应当申报注销暂住登记、缴销暂住证。暂住人口在暂住地死亡的,用人单位、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村)民委员会、户主或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机关,由机关查明原因,注销暂住登记。非正常死亡的,必须立即报告,机关应当及时到现场查验。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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