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会一并处理婚姻关系解除与财产分割,除非涉及第三方共同财产。夫妻可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给该方。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并依照《民事诉讼法》制裁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法律分析
会在判决的时候一起处理,如果判离,会对债务划分清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是先由判决双方离婚,然后再依据判决书的规定,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配。
能否先判决离婚再继续分割财产
不能。
一般在离婚诉讼中,婚姻关系的解除与财产分割是一并处理的,除非涉及到第三人的共同共有财产问题,暂时不作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的裁决顺序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是两个重要的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通常需要考虑裁决的顺序。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先裁决离婚,然后再处理债务问题,或者反之。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细节和当事人的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先解决债务问题可能更为合适,以确保债务得到及时清偿,避免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在其他情况下,先裁决离婚可能更为紧迫,以解决婚姻关系的问题。因此,在裁决顺序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保证公正和合理的判决结果。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是两个重要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需要考虑裁决的顺序。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先裁决离婚,再处理债务问题,或者反之。为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解决当事人的利益和确保债务得到及时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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