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应适用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包括调查、询问、告知、复核、制作处罚决定书等步骤。处罚决定书应载明被罚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复议、诉讼权利等。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四十六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法律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法律程序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通过一定的程序来确定事故责任,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交通事故发生时,首先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即确定事故责任方。这通常通过调查取证、勘察现场、听取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一旦责任认定完成,接下来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罚方式可能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同时,受害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经济赔偿。在整个过程中,各方都应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的处理交通事故。
结语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的规定,对于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情况,应当适用一般程序。根据第四十六条的程序,交通需要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制作笔录等一系列步骤,最终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被处罚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含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内容、履行方式、期限等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法律程序是确保交通事故责任公正认定,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的重要环节。各方应遵守法律程序,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三条 交通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交通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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