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在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或者是激愤杀人的情况下,可对行为人判处死缓。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核准。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一、死刑多长时间能执行完全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交付原审人民执行。原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二、死缓的核准有什么流程
死缓的核准流程有: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三、累犯有机会判死缓吗
累犯能不能判处死缓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所犯罪行罪大恶极的,但不适宜马上执行死刑的,就可以判处死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