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其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