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关押没有期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