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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期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2023-09-12 17:25:15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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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作为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效果与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一样,都是使得相对人处于一种被羁押的状态。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出发,被留置者已经部分受到了惩罚,留置期间会折抵最终的刑期。即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一、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者区别

(一)行政拘留

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处罚,也称为治安拘留。是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适用的法律依据通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行律法规。

(二)刑事拘留

是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了防止他们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凶报复,而又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

(三)司法拘留

是对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秩序的行为人,采取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院长或者人民判决。这种措施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

二、纪检委留置一个月了能是什么情况啊?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三、拘留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和羁押的区别如下:

1、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对人犯采取的紧急强制措施。羁押则是在批准逮捕后,在宣布判刑前这段期间,对人犯采取的滞留措施;

2、拘留的执行机关只有,而羁押的执行机关可以是也可以是和;

3、刑事拘留的拘押场所是拘留所,羁押的场所则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4、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拘留的时间则不可以抵刑期;

5、刑事拘留不属于处罚而是一种强制手段,羁押则是处罚手段。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批准可以延长1到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申请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

羁押,指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审判的期间。如果判决无罪,立即释放,并赔偿被羁押人经济损失。如果判决有罪,羁押期间折抵刑期。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拘押场所就是看守所。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的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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