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支的行为。这里的支。包括公务用和民用支。本罪在客观方面因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依法配备公务用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二是依法配置民用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谓非法出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收取租金,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有偿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所谓非法出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无偿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出租或非法出借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出租支的行为,又实施了非法出借支的行为,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此外,本罪因其犯罪主体的不同而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一样。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或单位,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而不论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依法配备民用支的的人员和单位,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支的行为之后,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如果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虽造成一定后果,但后果不严重的,也不构成本罪,只能依相应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理。这里的*严重后果,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是指造成了民用支丢失,利用出租、出借的民用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实践中,还有非法将支赠予他人的,根据立法精神,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支,因为行为人是永久性地将支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配置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国《支管理法》的规定,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支:(1)经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支;(2)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麻醉注射。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划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
构成非法出借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支的行为。这里的支。包括公务用和民用支。本罪在客观方面因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依法配备公务用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二是依法配置民用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谓非法出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收取租金,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有偿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所谓非法出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无偿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出租或非法出借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出租支的行为,又实施了非法出借支的行为,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此外,本罪因其犯罪主体的不同而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一样。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或单位,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而不论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依法配备民用支的的人员和单位,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支的行为之后,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如果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虽造成一定后果,但后果不严重的,也不构成本罪,只能依相应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理。这里的*严重后果,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是指造成了民用支丢失,利用出租、出借的民用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实践中,还有非法将支赠予他人的,根据立法精神,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支,因为行为人是永久性地将支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配置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国《支管理法》的规定,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支:(1)经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支;(2)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麻醉注射。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划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的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支的行为。这里的支。包括公务用和民用支。本罪在客观方面因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依法配备公务用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二是依法配置民用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谓非法出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收取租金,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有偿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所谓非法出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无偿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出租或非法出借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出租支的行为,又实施了非法出借支的行为,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此外,本罪因其犯罪主体的不同而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一样。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或单位,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而不论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依法配备民用支的的人员和单位,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支的行为之后,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如果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虽造成一定后果,但后果不严重的,也不构成本罪,只能依相应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理。这里的*严重后果,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是指造成了民用支丢失,利用出租、出借的民用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实践中,还有非法将支赠予他人的,根据立法精神,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支,因为行为人是永久性地将支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配置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国《支管理法》的规定,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支:(1)经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支;(2)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麻醉注射。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划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
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支罪的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支的行为。这里的支。包括公务用和民用支。本罪在客观方面因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依法配备公务用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二是依法配置民用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谓非法出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收取租金,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有偿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所谓非法出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无偿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出租或非法出借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出租支的行为,又实施了非法出借支的行为,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此外,本罪因其犯罪主体的不同而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一样。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或单位,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而不论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依法配备民用支的的人员和单位,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支的行为之后,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如果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虽造成一定后果,但后果不严重的,也不构成本罪,只能依相应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理。这里的*严重后果,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是指造成了民用支丢失,利用出租、出借的民用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实践中,还有非法将支赠予他人的,根据立法精神,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支,因为行为人是永久性地将支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配置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国《支管理法》的规定,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支:(1)经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支;(2)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麻醉注射。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划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和配置民用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支。非法出租、出借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支的正常管理制度,而且使支流散社会,造成隐患,增加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治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非法出租、出借支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支,包括公务用和民用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支的行为。这里的支。包括公务用和民用支。本罪在客观方面因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依法配备公务用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二是依法配置民用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谓非法出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收取租金,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有偿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所谓非法出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无偿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出租或非法出借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出租支的行为,又实施了非法出借支的行为,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此外,本罪因其犯罪主体的不同而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一样。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或单位,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而不论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依法配备民用支的的人员和单位,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支的行为之后,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如果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虽造成一定后果,但后果不严重的,也不构成本罪,只能依相应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理。这里的*严重后果,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是指造成了民用支丢失,利用出租、出借的民用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实践中,还有非法将支赠予他人的,根据立法精神,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支,因为行为人是永久性地将支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配置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国《支管理法》的规定,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支:(1)经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支;(2)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麻醉注射。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划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支的行为。这里的支。包括公务用和民用支。本罪在客观方面因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依法配备公务用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二是依法配置民用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谓非法出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收取租金,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有偿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所谓非法出借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的管理规定,擅自将公务用或民用支在一段时间内无偿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出租或非法出借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出租支的行为,又实施了非法出借支的行为,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此外,本罪因其犯罪主体的不同而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一样。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或单位,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而不论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依法配备民用支的的人员和单位,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支的行为之后,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如果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虽造成一定后果,但后果不严重的,也不构成本罪,只能依相应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理。这里的*严重后果,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是指造成了民用支丢失,利用出租、出借的民用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实践中,还有非法将支赠予他人的,根据立法精神,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支,因为行为人是永久性地将支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配置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国《支管理法》的规定,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支:(1)经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支;(2)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麻醉注射。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划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 该内容由 吴赞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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