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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
2023-09-23 18:24:22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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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大多知识产权法律条文中,都会明确地列举侵权行为的种类,比如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官对侵权行为的认定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说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就是违法性作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理论依据。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侵权法中有一条“无损害即无赔偿”的准则,说明损害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有人认为这就是损害事实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理论依据,但持这种观点的人混淆了民事责任与赔偿责任的区别,毕竟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等于说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个别(极少的情况)没有损害事实(结果)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能会承担比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销毁其侵权产品等民事责任。因此,笔者认为,是否具有损害事实(结果)的发生不再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3.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4.关于主观要件。上文阐述的民事侵权理论中,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是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但是,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英国版权法第97条第1款规定,在著作权的侵权诉讼中,如果事实证明被告在侵权时只是不知道,也没有理由认为其行为所及之作品享有著作权,原告则不能请求损害赔偿,但并不影响其要求采取其他的救济方式。我国的确立了无过错的侵权责任。从以上的立法例中可以看出,即使行为人是无过错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只不过其承担的侵权责任要比有过错的轻,有过错的行为人除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消除影响等的侵权责任外往往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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