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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是否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2023-09-16 02:20:55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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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不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一、矿工离职对今后就业有影响吗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二、自动离职要注意什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三、自离了去别的公司工作有影响吗

自离对以后重新找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自离,就是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跳槽'就属于自动离职。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一是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二是因为特殊某些原因,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员工一旦离职,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就终止或者解除,可以另行找工作。如果企业认为员工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违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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