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借款人欺骗性行为导致借款无法偿还,如何报警?
2023-09-22 22:01:32 责编:小OO
文档


以欺骗手段借钱不还可以报警,构成诈骗罪时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骗取大额款项,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诈骗罪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的不同,刑期和罚金也会有所不同。欠钱不还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在借款时使用虚假手段骗取款项且无意归还,就构成诈骗罪,可以报警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以欺骗手段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如果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机关会予以立案,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是不可以告诈骗的。但是,如果在交付款项时,相对人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来骗取款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归还的,认定为诈骗罪,此时就可以告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骗取的款项较大,机关将会立案调查。对于诈骗罪,根据数额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以不同的刑罚和罚金。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可告诈骗。但如果在交付款项时,相对人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的手段来骗取款项,并没有打算归还,这就构成了诈骗罪。请按照法律规定行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