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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问题受理吗
2023-09-24 08:38:54 责编:小OO
文档


一、土地侵权纠纷案件是否受理

会受理。《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争议等五种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人民应予以受理。

二、哪几种农村土地纠纷不予受理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不予受理。

因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调解意见,属于调解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该调解意见的起诉。

(2)失地村民直接向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般裁定不予受理。

失地村民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须先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当然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侵害了承包经营权的,失地村民可以提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行政许可行为违法,并可因其损失而要求行政赔偿。失地村民直接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般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会裁定驳回起诉。可起诉要求分配土地征用补偿款,无限期征占时,也可要求地上物补偿。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审查职责的,一般不进行司法审查,因此,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赋予司法审查权的前提下,不予受理。比如,对下述法律规定的对村民自治范围进行的限定就是介入村民自治,行使司法审查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所有权利的内容”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不予受理;认为分配决议、方案没有给予平等的村民待遇,起诉要求平等待遇的,也将不予受理。但对于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经村委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权利人有权向提起民事诉讼。

(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不予受理。

(6)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将不予受理。

(7)村委会及组织,因选举换届、辞职、辞退、开除等,就行使村集体事务管理权产生的纠纷,不予受理。

从以上阅读材料可知,土地侵权纠纷案件是会受理的。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住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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