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张家港2021年三环规划
2024-07-17 09:28:36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1.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扎实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秩序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2.继续跟踪对接我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精心筹备二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举行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印发实施《张家港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高质高效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举行张家港市·东吴证券新时代深化全面合作签约活动。举行“上海科创服务中心苏南分中心”成立揭牌暨沪苏科创服务战略合作签约活动。有序开展港城金融服务万企百亿融通工程”企业走访活动。优化“港城上市通”服务,全力做好企业上市推进工作。稳步推进“三优三保”工作,完成2021年度“三优三保”实施计划的编制。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常态化推进“2330”改革、“一网通办”工作。积极筹备2021新型智慧城市(张家港)峰会。持续完善“今日张家港”APP服务功能。有序推进数字“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

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