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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砍树?
2024-07-17 08:48:48 责编:小OO
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了砍伐树木的许可证申请和审核程序,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确定,数量较大的滥伐可掌握在一定立方米或株数范围内,同时涉及组织策划、破坏特定类型林木、屡教不改等情况。滥伐林木将面临树木补种、罚款等处罚。无论是滥伐珍稀树木还是普通树木,滥伐行为都可能构成盗伐林木罪。

法律分析

一、根据法律规定现在可以砍树吗?

在不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允许随便砍伐树木,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二、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

(1)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滥伐或屡教不改的;

(4)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如滥伐珍稀树木等。如果滥伐林木未达到数量较大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根据《森林法》第39条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2一5倍的罚款。

国家法律制度中规定的滥伐林木罪并不是单纯的针对珍贵林木的,即便是滥伐普通的树木,也有可能造成森林资源大面积破坏,或者便去砍伐别人承包的林地,像这种行为就涉嫌构成盗伐林木罪。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情况下不得随意砍伐树木,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不同单位和组织采伐林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发放许可证。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数量较大的滥伐行为会被定罪量刑,同时也存在违法行为需要补种树木和缴纳罚款的规定。因此,根据国家法律制度,滥伐林木无论是否珍贵都可能构成犯罪行为,严重的滥伐行为可能导致森林资源的大面积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所采种子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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