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价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九十四条 执行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价赔偿。双方当事人对折价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应当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