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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特点有哪些?
2024-07-17 13:37:41 责编:小OO
文档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现金贿赂、费用贿赂、有价证券贿赂、实物贿赂、其他形式贿赂、回扣和假借佣金进行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的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财产没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和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

法律分析

一、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七种: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二、商业贿赂如何处罚

1、对一般贿赂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结语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给付或收受现金、各种费用、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贿赂。对于商业贿赂的处罚也有明确规定,一般贿赂罪可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可面临更严厉的刑罚,甚至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标准并未具体规定,通常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等方面综合考虑。在司法实践中,一贯行贿、造成严重后果、涉及其他罪行等情况被视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并按照规定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析结果,履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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