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起诉离婚开庭都要问什么?
2024-07-17 10:15:19 责编:小OO
文档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

4、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5、对事实问题,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6、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7、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8、回去等候判决。

起诉离婚开庭是否要调解

1、起诉离婚开庭是会进行调解的,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可以开庭

法律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何时开庭没有规定,实践中一般从起诉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

去起诉离婚开庭要多久

起诉离婚,开庭时间并没有确定的规定,但是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从当事人向递交起诉状那天起,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当事人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如果是起诉离婚要开庭吗

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庭前调解,是需要开庭审理的。如果原告在开庭前撤诉或者是调解解决的,则不需要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离婚起诉通常都需要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

到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予以立案受理;

3、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身份关系解除;

2、夫妻间扶养义务终止;

3、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4、双方再婚自由。

离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共有财产的分割与清算;

2、离婚经济补偿;

3、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4、离婚经济帮助;

5、离婚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法定情形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6、不判决离婚,双方分居又满1年的,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