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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房改房
2024-07-17 15:00:2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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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产权明确。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但一般住用5年后才能依法进入市场。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购买公有房屋要受到国家房改的调整。此外,根据《关于深化城镇

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二十一),该决定规定了明确的产权。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购买公有房屋要受到国家房改的调整。《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十七)、(十八)规定,职工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职工购买现已住用的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根据购房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抵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计算,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折扣的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此外,还有综合考虑职工的职务、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所以,在处理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公有房屋应该如何认定和处理,在实践中遇到了困难。

拓展延伸

针对素材中提到的房改房,法律从不同角度进行规定。首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了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对于房改房,其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房改取得的,因此房屋转让时应当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并在合同中明确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其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了房地产转让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中载明的条件。对于房改房,其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房改取得的,因此房屋转让时应当符合相应的有偿使用合同中载明的条件。

另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了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价格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房改房,由于其价格相对较低,因此房屋转让时价格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最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了房屋转让时房屋的权属转移。对于房改房,由于其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房改取得的,因此房屋转让时权属转移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针对素材中提到的房改房,法律从多个角度进行规定,包括书面合同形式、符合有偿使用合同中载明的条件、价格协商确定以及权属转移等。

结语

根据《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职工购买住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购买公有房屋要受到国家房改的调整。此外,在处理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公有房屋应该如何认定和处理,在实践中遇到了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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