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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接收程序
2024-07-17 15:49:19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1、单位或个人托管人事档案,必须到人事代理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或《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

2、人事代理部办理完结单位或个人托管协议后,将人事档案移交到档案管理部。

3、通过机要寄来的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接收后,移交到档案管理部。

4、档案管理部接收到人事档案后,及时对其进行签收、登记、编号、上网、入库。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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