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市级立法权(特指设区的市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处于最底层。县级和无立法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可以根据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