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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有人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抓捕?
2024-07-17 01:44:42 责编:小OO
文档


失信被执行人不会被抓捕,除非有犯罪证据。消费措施包括不能乘坐飞机、高级宾馆、购买不动产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妨碍执行等。

法律分析

一、失信被执行人会抓捕吗

机关实施抓捕的条件如下:

逮捕是机关、人民和人民,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

对于失信的被执行人一般是不会进行抓捕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失信被执行人存在犯罪的现实,那么机关就有可能实施抓捕。

二、失信者的记消费有哪些

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因此,除了典型的不能乘坐飞机,出入高级宾馆,酒店,不能购买不动产,也不能给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除了这些高消费外,增加一款新规:不得乘坐高铁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从而加大了对于逃避履行的债务人的督促力度。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1、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结语

失信被执行人是否会被抓捕,取决于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并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抓捕,除非存在证据证明其存在犯罪行为。至于失信者的消费范围,包括不能乘坐飞机、高级交通工具,不能在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等。此外,最高人民规定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消费令等行为。以上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相关问题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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