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是由和银行共同建立的对于失信执行人的对外公布及惩罚制度。
失信名单指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失信名单的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
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人会被高消费,例如出行、申贷申卡、购买不动产、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
失信名单有效期一般是2年,最长可达3年,有效期满后,失信被执行人会从失信名单中自动撤销,想要提前撤销失信名单,需要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履行义务后,便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