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副是副部级的级别。省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级地方委员会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的负责人职务。省部级正职。副省级的职务包括:副、常委,省常委会副主任,省副,省政协副,省高级人民院长、党组,省人民检察长、党组。
厅局级副职,全国常委会,,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单位正职等。
主要职务有:1、部委下属各司的副职干部(某部委副)。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厅(局)的副职干部(某省副)。3、副省级城市、、政协的下属机关的正职干部。
4、副省级城市下属各区的正职干部。5、各设区的地级市的、、政协的副职干部(某地级市的副)。6、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干部和正厅级企业的副职领导。7、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员会副职(副、副主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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