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须写明的内容包含有:2.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3.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4.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5.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6.法定或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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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3、租赁用途。4、房屋交付日期。5、租赁日期。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9、违约责任。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3、租赁用途。4、房屋交付日期。5、租赁日期。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9、违约责任。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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