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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备案合同写谁的名字
2024-04-17 18:53:22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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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备案合同名字需与购房合同的买受人名字一致,也必须与新办房产证名字一致。

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之前,与开发商协商增添或更换购房人,变更合同,以后办理的房产证与变更后合同一致。

如购房合同已备案,一般半年内可以撤销备案(贷款购买的不可撤销),但需开发商配合,并要承担相应撤销备案的费用。备案半年以上的不能撤销,变更产权人名字的视作二手房过户。要想增加名字只有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手续(贷款购买的需结清贷款后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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