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定期或一次性,支付比例一般为月工资的20%至30%。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也可要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若存在争议可向起诉解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考虑孩子年龄、未获得抚养权一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定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抚养费的支付比例一般为有探视权一方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的范围包括教育费等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的时候放弃抚养费现在还可以要吗?
(一)离婚的时候放弃抚养费现在还可以要,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旧有抚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男女双方若是对抚养费的支付事宜存在争议,可以采取向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在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未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的相关因素。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定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比例一般为有探视权一方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放弃抚养费现在仍可以要求,子女在必要时可以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对子女依旧有抚养的义务。在处理抚养费争议时,将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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