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土地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市桥街道、沙湾街道、钟村街道、沙头街道、东环街道、桥南街道、大石街道、洛浦街道、石壁街道、大龙街道、小谷围街道、石楼镇、石碁镇、南村镇、化龙镇、新造镇。
补偿标准:耕地:116000/亩;园地;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养殖水面;120500元/亩;未利用地:35667元/亩。
(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土地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南沙街道、珠江街道、龙穴街道、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黄阁镇、万顷沙镇、横沥镇。
补偿标准:耕地:116000/亩;园地;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养殖水面;120500元/亩;未利用地:35667元/亩。
(三)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土地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大沙街道、黄埔街道、红山街道、鱼珠街道、文冲街道、南岗街道、荔联街道、穗东街道、长洲街道、萝岗街道、夏港街道、东区街道、联和街道、永和街道、九龙镇。
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四)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土地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三灶镇、南水镇、红旗镇、平沙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肥市拆迁征地补偿标准》第二十五条,货币补偿款实行公式计算,即货币补偿款=(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被拆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成新)×(1-调节系数)×建筑面积。
前款所称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即区位补偿价,由市物价等管理部门会同市拆管办在房地产市场评估基础上核定。
实行货币补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间停业补助费、人员停业工资补贴。
被拆迁人使用拆迁货币补偿款购买房屋,凭拆迁补偿协议书,有关部门给予减免相关契税。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