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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枉的偷钱如何澄清?
2024-04-17 20:44:23 责编:小OO
文档


被冤枉偷钱,可报警澄清。冤枉者若不构成犯罪,机关将处以治安处罚;若构成诬告,将依法立案侦查。《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恐吓、侮辱、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及侵害他人隐私等行为,将受到拘留或罚款处罚。

法律分析

被冤枉偷钱,当事人可以通过报警澄清。如果冤枉他人偷钱的行为人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关将对该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如果行为人构成诬告的,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个人名誉并驳斥关于偷钱的错误指控?

在面对关于偷钱的错误指控时,维护个人名誉至关重要。首先,我会积极采取行动,收集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可能包括查找银行交易记录、提供证人证词或录像监控等。同时,我会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我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其次,我会与媒体、社交网络和其他渠道沟通,澄清事实,阐明我对于偷钱指控的否认立场。此外,我会保持冷静和专业,避免诽谤、谩骂或其他不当行为,以免进一步损害个人名誉。最重要的是,我会坚持,相信正义会最终战胜谎言,恢复我的声誉。

结语

面对偷钱的冤枉指控,维护个人名誉至关重要。通过收集证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我将积极采取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通过与媒体、社交网络等沟通渠道澄清事实,我将坚持、保持冷静和专业,相信正义会最终战胜谎言,恢复我的声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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