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处罚金附加刑的,如果主动交纳则交给判决,如果主动交纳则会移交执行局执行。在实际操作中,服刑人员的监狱,看守所,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的社区矫正机关都可了代为接缴纳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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