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仲裁之后对方不履行的起诉流程: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
5、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一般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