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聘用合同的形式、受劳动法保护以及法律特征。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协议,包括聘用单位名称、受聘人姓名、合同书编号等内容,受聘人员应在30日内将聘用合同送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办理鉴证。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并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
法律分析
一、聘用合同的形式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以书面订立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受聘人保存,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主管人事部门备案。新合同文本由人事局统一印刷。
聘用合同文本包括三个部分。文本的第一部分包括聘用单位名称、受聘人姓名、合同书编号、合同鉴证编号及受聘人的基本情况。文本的第二部分是聘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了聘用期限、工作职责、工作条件和纪律、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终止续订、责任赔偿、人事争议处理等。文本的第三部分是聘用合同鉴证。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变更、续订聘用合同后,应在此30日内将聘用合同送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办理鉴证。
二、聘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
聘用协议受劳动法保护,因为聘用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受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
三、聘用合同的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的的法律特征如下: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
结语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基本协议,其形式必须采用书面订立,并备案存档。聘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具有要式、诺成、试用等特征。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同时,聘用合同也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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