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还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近亲属可领取。工伤事故需根据具体情况赔偿,购买相关保险可提供赔偿,同时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合理赔偿。
法律分析
一、工伤单位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工伤单位赔偿标准项目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造成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由于工伤事故的突发性和特殊性,可以由购买的相关保险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还涉及到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程序,在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后,应当对其伤残等级情况进行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进行合法合理的赔偿。
结语
工伤单位赔偿标准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亲属享受相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费用。在工伤造成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并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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