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最终解释权是无效的。促销活动对消费者在众多商品品牌中作出购买选择有一定影响。商家给予的“优惠”不是单方赠予行为,而是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合同标的的组成部分,因此不可单方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