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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是否影响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2024-04-06 05:15:16 责编:小OO
文档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2、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因为在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有相当部分是承包人应当付给工人的工资和其他劳务费用。在无效建筑工程合同中,上述有关费用也已实际支出,应当由发包人予以支付。即便合同无效,认定承包人就该笔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依然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符合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目的。风险提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方式: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协议折价前提是承、发包双方达成合意。还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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