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报销医疗费用和补助待遇,涵盖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住院治疗可获得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用报销。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由单位负责。
法律分析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拓展延伸
工伤医疗保险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工伤医疗保险的申领条件是指符合工伤保险法规定的情形下,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申领条件包括:1.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2.工伤事故必须与工作相关;3.职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单位,并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诊治;4.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明细等;5.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才能获得工伤医疗保险的申领资格,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和补偿。请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及时了解和履行申领条件,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全额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路费报销等。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或旧伤复发时,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提供护理服务。申领工伤医疗保险的条件包括事故与工作相关、及时报告单位、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等。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资料。请职工及时了解和履行申领条件,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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