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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被开罚单了会被拘留吗?
2024-04-06 17:25:58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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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等规定,工亡人员的近亲属,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基本条件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如果其已经退休,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则不属于“因工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不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其基本法理依据在于,工伤保险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均为社会保险生活保障项目,系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收入保障,其本质属性相同,给予社会保险的唯一性原则及公平原则,不得重复享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三条 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依靠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我以前在东莞买了8年养老金,现在在深圳买了7年养老金,到时候退休能拿这边的养老金吗?

主要是退休以后能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存额÷120。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65岁退休的话,还可以领退休金约20年(前提是活到85岁),那以此推算,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时长为:20×12个月=240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五级农民轮换工企业享受工伤津贴,未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至退休年龄应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退休是有具体法规明确规定的,如果符合相关法规,可与单位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城镇居民明年一次性购买养老金的费用是多少?

具体金额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工人职员退职养老时,应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退职养老补助费:本企业工龄已满五年未满十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已满十年未满十五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付至死亡时止。第二十七条 合于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养老规定的工人职员,因企业需要留其继续工作者, 除工资照发外,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在职养老补助费:本企业工龄已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十;已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十五;已满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第二十 领取在职养老补助费的工人职员,退职养老时,其在职养老补助费,不应计算在本人工资之内。第二十九条 工人职员如曾从事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三十二度以下低温工作场所或华氏一百度以上高温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前后合计达十年,或直接从事铅、汞、砒、磷、酸及其他化学、兵工工业的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时间,前后合计达八年,现虽未从事上述各项工作,仍得按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丁两款的规定,享受退职养老待遇。第三十条 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实行劳动保险后,由于年老力衰调动工作,其工资降低至该企业的平均工资以下者,在退职养老时,其退职养老补助费,应按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事业单位退休技术人员死亡后的养老金支付多少个月?

退休工资是领到死为止。如果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退休工资,即养老金,直到其死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你好,请问今年交的社保怎么还没拿到老人的养老金

法律分析:如果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规定退休后是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有三种方法解决:1、办理延迟退休,继续缴纳社保至缴费满15年,而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将社保转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一次性补缴社保满1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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